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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规范用工情况专项清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伟伟     发布时间:2016-10-2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不规范用工情况专项清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校劳动关系总体和谐,劳动用工秩序基本规范,但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临时用工随意,不经集体研究、不履行组织程序、不签订用工合同问题普遍”等突出问题。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学校用工信息,促进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用工,减少劳动用工纠纷争议,降低劳动用工成本,关系到我校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全校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扎实推进,齐心合力筑起一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固防线。

二、专项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清查的范围:校内各用工单位,重点是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

(二)专项清查内容:用工单位劳动用工人员情况;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动用工薪酬待遇支付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使用劳务派遣或者劳务外包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或者劳务外包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三、专项清查的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专项清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由副校长杨留栓任组长,张洪力任副组长,全校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不规范用工情况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洪力同志兼任,负责本次专项清查的具体业务工作。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我校要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断增强用工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切实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二)劳动用工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劳动用工的责任。全校各单位应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必须做到依法规范、合理用工,杜绝随意用工和人情用工。

(三)做好专项清查总结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例要随时向学校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单位务必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清查活动总结报告报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贾发现,电话:2089083),专项清查活动总结报告要对专项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

(四)全校各单位要如实准确填报教职工考勤情况上报表,一旦发现有谎报、瞒报等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罚。人事处负责牵头不定期组织对校内各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情况进行劳动监察,一经发现劳动用工违法违规情形,将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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