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朱新锋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周树克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王珂
人事处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柳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彭荣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科科长: 闫守柱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与发展科科长:杜亚冰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管理科副科长:桑玉鹏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李佳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劳资社保科科长:王帮坷
综合办公室 行政楼221室 电话:2089192
师德师风建设科 行政楼217室 电话:2089083
人事科 行政楼217室 电话:2089083
劳资社保科 行政楼217室 电话:2089083
教师评价科 行政楼221室 电话:2089192
教师培训科 行政楼123室 电话:208919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牵头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师风日常教育与监督管理。
3. 负责将政治标准贯穿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奖惩等全流程,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政治把关要求。
4. 组织开展师德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及师德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5.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处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及上级人事政策,制定本校人事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事调配、岗位聘任及考核工作。
3.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才引进、博士后管理、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管理,组织高校教师资格考核认定。
4.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
5.负责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因私出国(境)、退休手续办理,规范劳动用工,配合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
7.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核定缴纳,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8.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奖惩工作,配合学校专项考核。
9.负责人事信息系统运维,统筹人事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配合开展档案资料归档与专审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教师发展工作,完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开展评估与咨询服务。
2.构建科学的教师培训体系,组织岗前、业务技能、专项能力等培训。
3.开展教师发展主题活动,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4.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制定、组织认定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教师课程进修、访学及继续教育工作,统筹实践能力提升项目组织与服务,规范推进教师国内外学习等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