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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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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职能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朱新锋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王军豪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董召锋


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彭荣富

人事科科长: 闫守柱

劳资社保科科长:柳静

教师评价科科长:张志远

教师培训科科长:杜亚冰


师德师风建设科 行政楼221室 电话:2089192

人事科 行政楼217室 电话:2089083

劳资酬社保科 行政楼217室 电话:2089083

教师评价科 行政楼221室 电话:2089192

教师培训科 行政楼123室 电话:208919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2.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3.负责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评价,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5.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选树师德先进典型,讲好师德故事。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人事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加强学校人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牵头做好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学校编制和员额管理、岗位聘任及人员考核工作。

3.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引进、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工作。

4.负责学校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离退、出国、出境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配合残联部门落实好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

5.负责教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抚恤金的核算和发放。负责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与管理。负责薪酬社保政策研究,适时提出改革建议。

6.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学校教师引进、培养、职称评聘、人才梯队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负责学校

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及考核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工作,协助学校其他考核工作的开展。

9.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管理与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校内教师发展工作,制定和完善教师发展工作规划、制度建设、活动组织、评估咨询。

2.负责组织教师岗前培训及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科学的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发展相关活动,做好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及教师能力提升。

4.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并完善教师课程进修及访学管理制度,做好教师工程实践锻炼、挂职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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