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11号)和平顶山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申报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2015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注: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三、报名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应提交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人员还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无毕业证以档案招工表为准,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提交1寸照片3张,2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楚单位、姓名、申报工种级别。
四、报名费及教材费收费标准
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470元;三级(高级工)365元;四级(中级工)320元;五级(初级工)275元;教材按征订单价收取。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24日。
人事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