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一年来,全院广大教职员工在院党委、院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学院决定在全院教职工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依据《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行〔2010〕179号)(见附件1)进行。
二、评选要求
1、推荐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人数占本单位总人数的10%。
2、推荐工作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各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3、推荐工作要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担任教学任务的应尽量推荐为“优秀教师”。
4、推荐工作要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报送材料
1、各党总支(支部)负责填写《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
2、被推荐人负责填写《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3)或《河南城建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见附件4),本人所属党总支(支部)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由党总支(支部)集中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送时间:截止到2011年 6 月25日下午 5: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行政楼二楼人事处人事科
3、联系人:刘伟敏 联系电话:2089083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2.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登记表
4.河南城建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