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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慰问特困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为了使我院教师尤其是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师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慰问特困教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夕,在我院组织开展慰问特困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慰问的主要对象是,因本人或家人患重大疾病以及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我院专任教师。慰问对象的确定采取个人申请,本人所属单位审核上报,人事处审查汇总,院领导研究批准的程序。原则上不限定名额。

二、慰问方式

领导带队走访,集中发放慰问金。

三、有关要求

我院开展慰问特困教师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院属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教师生活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特困教师档案,落实帮扶措施,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使特困教师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四、时间安排

慰问活动计划安排在2011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1日前将本单位特困名单及个人申请一并报送人事处综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舒雪冬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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