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主页 > 快速导航 > 人事管理 > 人事信息 > 正文

关于评选河南城建学院2010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1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一年来,院党委、行政带领全院广大教职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办学质量、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模范。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不断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选工作依据《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行〔2010〕179号)进行评选。(可到人事处网页“人事信息”一栏中下载)

二、评选要求

1、推荐出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人数合计占本单位总人数的10%,不够整数的,采取四舍五入办法进行取舍。

2、推荐工作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各总支(支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按比例进行推荐。

3、各总支(支部)推荐人员要体现出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担任教学任务的,尽量推荐为“优秀教师”。

4、各评选推荐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按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报人事处。

5、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要采取民主评选、公正推荐的办法,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报送时限

1、时间:2010年6月25日下午5:00前,过期视为弃权,不予接收。

2、地点:行政楼二楼人事处综合科222房间

3、联系人:舒雪冬

4、联系电话:2089192

四、其他说明

《河南城建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行〔2010〕179号)作为今后的评选依据,若无变更,不再印发,请注意保存。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0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请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我院岗位设置个人岗位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