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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我省和我校相关职称政策规定,新进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试用期满的新进硕士研究生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据此规定,现将新进教师初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对象

1.2016年教学科研岗、教学科研岗、专职辅导员岗引进的编制硕士及人事代理硕士人员;

2.2017年底前引进且尚未进行初聘的博士人员。

3.教辅岗引进的人事代理硕士人员根据申报系列,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以考代评,或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委托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二、报送材料

1.本人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安装程序见附件1),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同时将《呈报表》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从系统导出后发至邮箱rscszk@hncj.edu.cn;电子文档的内容须与纸质呈报表的内容完全一致。

3.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使用说明

1.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 (见附件1),解压安装后,下载最新的数据字典(见附件2),在系统中进行接收。接收方法:打开系统,点击界面右下角“接收更新代码”按钮,在弹出的“接收字典代码”对话框中点击“…”按钮,在弹出的“浏览文件夹”对话框中选择解压好的数据字典文件夹,点击“接收”按钮进行接收。

2.使用系统填写《呈报表》的有关选项如下:在右侧标题栏中选择“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取得资格方式:初聘;申报系列:高校教师;申报级别:博士选择中级,硕士选择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省直,选择完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呈报表》填写界面。

四、《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说明

1.各栏目填写,要按照窗口左下侧的红色提示文字进行。

2.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代码:19018;工作单位:河南城建学院,代码:19018003;学历详情:需按“何校,何专业,学制,学位”的顺序填写,中间用逗号隔开。

3.“工作简历”栏:从高中阶段填起。

4.“见习期间工作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博士不需填写。

5.打印方法:填完信息后点击右下角“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再点“返回”按钮,返回系统界面,在左侧栏内左键点击信息条目,选中后,点击右侧“打印评审简表”按钮,进行正反双面打印。

6.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主管单位意见栏、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填写:

博士、编制硕士: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由本人业务归属院部填写(日期暂不填写)并盖章;主管单位意见栏、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填写并盖章。

人事代理硕士: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主管单位意见栏、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均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填写并盖章。本人业务归属院部须提交书面考核审核意见,并由院部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上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7.导出txt格式文档方法:在系统界面左侧栏目内,左键点击选中信息条目后,点击右侧“上报申报信息”按钮,弹出“材料申报”对话框,在右侧栏目内勾选信息条目前的复选框,点击“上报申报信息”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内填写文件名字、选择保存位置后保存。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3日前

地点: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规划发展部(行政楼127房间)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安装程序

2.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数据字典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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