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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7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17年度申报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接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

12月4日—6日,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12月7日—9日,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二、接收材料内容

1.相关表格:《评审简表》、《高教系列申报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下称《个人业绩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

2.基本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聘任证等。

3.教科研成果相关原件:论文、论著、项目、奖励、专利等。

4.其他材料:各部门审核材料的表格、真实性保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三、接收材料流程

1.申报人到人事处(行政楼127房间)审验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所有评审材料、相关资格证书、《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

2.申报人的《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审核人在填表人签名处签字;

3.申报人到所属院(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为《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签字;

4.申报人将签完字后的《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复印35份;

5.申报人到所属院(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为35份《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盖章;

6.申报人到人事处报送经规范整理后的申报材料,包括经签字盖章后的35份《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与评审简表一致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szk@hncj.edu.cn)。

四、相关说明

1.《评审简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个人业绩申报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3。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须由个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论文、论著、科研、奖励

(1)论文网络检索页和收录证明原件夹放在相应期刊的正文处。

(2)论文数量以科研处、人事处审核的为准;在评审简表中把鉴定论文序号填为1或1、2,其它论文序号依次填写,不得重复;期刊等次、作者名次、字数务必与实际一致;数量较多时,在最后一行注明另有论文几篇,同时注明论文级别、名次等;论文期刊封面上用纸条打印出文章名、作者名次、期刊等次、页码、字数等信息;索引目录中用红线画出题目一行。

(3)论著封面参照论文封面要求;独著指只有一人著作而成;字数要与实际一致,没有章节或字数标注的,统一以出版社证明为准,主编证明无效;没有出版社证明的,参编人员平均计算编写字数;是否为统编规划教材以审核为准。

(4)科研项目的名次是把主持人计算在内的排列名次;属省级、厅级立项的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立项文件(立项通知)、鉴定(结项)证书、研究报告等,并在简表中注明立项号、立项等级;专利项目要提供完整的专利申请书、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五、材料分装

申报材料装入一个大包中,大包外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评审类型、申报学科。所有申报材料要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好,证书能去掉封皮的应去掉封皮。

基本资格证书和科研项目等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外封面:一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评审类型、申报学科,另一面贴上本袋材料目录,具体如下:袋一:基本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荣誉证书等的原件,教案、真实性保证书。 袋二:科研项目[含立项报告、鉴定(结项)报告]、奖励、专利的原件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列,每个项目固定在一起。

论文论著:论文、论著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列,放在大包中。

研究报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研究成果材料,放在论文论著之后。

《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放入大包中各1份(放在大包的最上部),其余交人事处接收材料人员,不装入个人材料中。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的表格交人事处接收材料人员,不装入个人材料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化浦、董召锋、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2.《高教系列申报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

      3.《高教系列申报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填表说明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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