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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和我校相关职称文件规定和精神,根据《河南城建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为保证201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现做如下通知:

一、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1、审核时间

2016年11月1日—4日

2、审核要求

根据我省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及《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6版)》(见人事处主页)中的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见人事处主页)中的职责分工和审核要求,相关部门单独设计《申报人员职称材料审核表》,对申报人的相关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的材料,不予认定。未经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人事处不予接收。

3、审核提示

请申报人事先关注《河南城建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中审核材料的分工、程序及要求,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主页上的申报人员职称材料审核表及审核要求。

根据材料审核结果,认真填报《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并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见人事处主页)规范整理自己的评审材料。

二、院部组织初评

1、初评时间

2016年11月7日—11日

2、初评要求

请院部参照《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6版)》,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中初评推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初评工作。

需上报的初评结果材料包括:①按结果排序的《院(部)中级职称初评推荐人员汇总表》(空表见《河南城建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附件3),②院部初评推荐工作报告。

3、报送地点、联系人

报送地点:行政楼一楼西头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规划发展部

联系人:郑化浦

三、人事处接收院部初评推荐上报人员的评审材料

1、接收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5日

2、接收要求

①请申报人根据评审材料审核结果,认真填报《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②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见人事处主页)规范整理自己的评审材料。

四、人事处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展示

展示时间:2016年11月16日—18日

展示地点:行政楼五楼展厅

五、学校组织评审

高校教师序列中级职称评审分学科组评议和学校评审两个环节,学校按规定择机择时进行。

六、其它事宜

申报高校教师序列中级职称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的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由学校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实施,需于2016年11月11日前完成。

人事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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