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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保证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现做如下通知:

一、中级职称评审分学院初评推荐和学校终级评审两个环节,均须按照《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试行)》(校政〔2015〕88号)(见学校OA系统)和2015年《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中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二、学院初评推荐环节须参照《讲师岗位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上报初评推荐结果时须包括核算分数和排序。

三、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须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的课堂教学评价;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由人事处委托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组根据人事处提供的申报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以《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2)的形式于评审前汇总上报人事处。

四、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须按照《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认真填写《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见附件4),并作为评审材料与《评审简表》一并上报审核。

五、其它事宜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见学校OA系统或人事处主页)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评审材料审核的相关通知执行。

六、人事处于11月18—20日接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职称材料。请各学院在此之前完成初评推荐上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此之前完成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

附件:

1、《讲师岗位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实施细则》

2、《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价表》

3、《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填表说明》

4、《申报高教序列中级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

 

人事处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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