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参评201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到人事处档案室领回自己的评审材料。评审材料事关个人切身利益,为保险起见,请尽可能由本人亲自领取。
同时,请通知本单位参加2010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到人事处档案室领回自己的认定材料原件。
领取时间:2010年11月25日—26日
领取地点:人事处档案室
联系人:刘伟敏
联系电话:2089083
人事处
2011年1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1年度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展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退回高级职称评审及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