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主页 > 快速导航 > 职称评审 > 职称信息 > 正文

关于退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依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校人事处已于10月12日向省高评会报送完经推评通过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证书经高评会审验后已领回。

请申报人员于10月13日—14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回自己的基本资格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事关重要,建议最好由自己亲自领取。

联系人:郑化浦

联系电话:2089192

领取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1年10月13日

上一条:高级职称公示
下一条:关于上报中、初级初评推荐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