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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6号)和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2011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三、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2011年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四、收费标准

考务费、数码照相费和信息卡工本费共计60元;按省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考试教材可自愿订购,教材费用(含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为:英语类65元,日语类55元,俄语类48元,德语类19元,法语类23元,西班牙语类40元,古汉语类8.8元。

五、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3、报名须知:

①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

②填涂报名信息卡;

③填写报名汇总表;

④缴纳相关费用。

(二)数码照相

市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考点设置

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考点届时另行通知。

六、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七、注意事项

1、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2、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带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

人事处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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