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城院文〔2012〕54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批复意见及我省、我校相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聘任王仪等43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如下:
一、高校教师系列博士初聘讲师12名
王 仪 姜忠峰 牛 磊 杨 锋 郭蓓蕾 洪 军
柯 飞 卢祖丹 田勇军 李会杰 赵丽霞 张小婷
二、高校教师系列硕士初聘助教32名
刘花培 孙 淼 张丹丹 白 晨 顾利娟 李甜甜
付志霞 刘燕丽 董亚琼 杜黎明 文 枫 尤培波
刘 恒 杜小杰 白粒沙 王春丽 赵张飞 曹延生
陈国振 于会霞 李志刚 郑 萌 任一新 华 沛
胥文华 宋利强 葛 婧 柳小花 程义红 胡思博
陈 舒 田永果
以上,张小婷同志的聘期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9日,其余同志的聘期自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员管理 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 通知
河南城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