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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王辉老师获得河南省“李芳式的好老师”荣誉称号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次数:

(通讯员董召锋)根据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公布“李芳式的好老师”名单的通知》(教师〔2018〕1108号),我校王辉老师喜获“李芳式的好老师”荣誉称号。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精神,结合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中共河南城建单位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党宣〔2018〕86号)的要求,我校以院部为单位,在全校范围深入开展了“寻找评选暨大力宣传李芳式好老师”活动。经线上全校师生投票,线下评委推选,对院部推荐的“李芳式的好老师”候选人典型事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介,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王辉老师为河南省“李芳式的好老师”候选人。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王辉等19人获评河南省高校组“李芳式的好老师”。

近年来,学校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李芳式的好老师”是广大教师群体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希望全校教师以榜样为标杆, 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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