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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河南省优秀教师”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师德,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要求,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崇高品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的决定》(豫人社〔2018〕2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71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宣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暨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学习活动要求自行认真组织落实。

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李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学习她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学习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学习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学习她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为榜样,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把对学生的爱倾注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努力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争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学习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重大意义,在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中迅速掀起向李芳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学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教育改革发展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切实把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微博、微信以及校报校刊、展板橱窗等宣传阵地,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座谈及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要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习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活动方案、学习形式、落实情况等全部材料于2018年10月16日前报送行政楼127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xkhb.huuc.edu.cn。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的决定》(豫人社〔2018〕24号)

2.《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71号)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2: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的决定.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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