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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我省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奋发有为、改革创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学习以李芳为代表的新时期师德高尚的时代楷模,继续提升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先进集体的推荐名额为1个,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为2个。

三、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

推荐范围为学校二级机构:各教学院部、党政群团、直属机构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二)先进工作者

先进教育者推荐人选我校的配额为教师两名,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2.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五、推荐程序及评选要求

(一)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学校推评的方式进行。按照评选条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省人社厅等额推荐。

(二)评选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六、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数据采集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线上管理系统填报,各申报人或集体在8月13日之前,自行登录“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http://jybz.haedu.gov.cn)”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各一式3份(其中一份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申报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申报表》。

2.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4.各部门须于8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守柱

联系电话:208908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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