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职业道德,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授予曲建武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决定的通知》(豫高发〔2018〕22号)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宣传曲建武同志先进事迹暨向曲建武同志学习”活动,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认真组织落实。
希望全校广大教师,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教师,要以曲建武同志为榜样,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当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教育部关于授予曲建武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8〕1号)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