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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136号),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为我校分配的名额为2名。

、访问研修期限

一年(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

、推荐程序

申请人员在征得院部同意后,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为提高录取率,要求申请人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报),经学校审核、选拔后报送教育厅。

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其它相关资料可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五、有关费用

教育部对我省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费用不足部分学校予以资助。进修期间,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每半年1次)和住宿费(限研修高校的学生公寓),进修期间有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材料上报

申请人员务必于4月7日前将加盖院部公章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两份和《推荐表》一式三份(到武汉中心网页下载)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rscszk.huuc.edu.cn。

七、有关说明

1.为加强我校师资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要求参加进修人员访学完毕须在本单位或学校范围内进行学习交流,提交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总结及交流汇报的PPT材料,然后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2.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的《推荐表》和《一览表》有部分改动,请下载2018年的表格。

3.武汉中心网站目前处于关闭更新中,3月底重新开放,才能下载查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0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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