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和《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17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原则
充分发挥师德考核的导向作用,师德考核本着“以人为本,关爱教师,加强督导,促进提高”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9日
三、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考核对象及方式
师德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考核内容
考评依据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和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进行,采取院部领导考评和督导组考评相结合,教师互评和学生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从依法从教、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六、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年度师德评价报告,并与考核结果一并以书面形式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师师德考核采取学生评教、教师评议、单位领导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议、单位领导评价占评议结果的权重分别为0.6、0.2、0.2。
1.学生评议:以所授课班级为单位,采取无记名评价方式进行。
2.教师评议:各院部自定办法,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单位领导评议:各院部自定办法,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七、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为考核优秀的教师的权重后考评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85分,权重后考评分数低于60分的,师德考核等次原则上应评定为“不合格”。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通报本人。无异议的,教师填写师德考核备案表(附件2),院部签章后存入教师本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八、结果上报
考核结果材料由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行政楼127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2.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考核备案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