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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教学院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次数: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试行)》(校政〔2017〕228号)要求,按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度教学院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教学单位“教工数量”考核指标、“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考核指标预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教学院部,不含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1.院部2017年度教工数量,考核依据为《教学单位教工数量核算暂行办法》(见附件1);《教学院部“十三五”编制实施方案表》(见附件2)

2.院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考核依据为《教学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考核暂行办法》(见附件3)。

三、考核方式

考核体现校院两级管理指导思想,采用院部自评自核基础上申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在院部申报基础上审核考评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日程安排

1.院部自评(核)申报

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7日

要求:院部据实填报《院部教工数量自核申报表》(见附件4)、《院部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自评自核申报表》(见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2.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考评

时间:2018年1月18日—1月20日

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院部报送的《申报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结合掌握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审核考评。审核考评过程中出现异议时,与相关院部及时沟通解决。

3.结果公示

时间:2018年1月21日—1月23日

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各院部的审核考评结果汇总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院部可向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沟通解决。

4.结果报送

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5日

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审核考评结果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一楼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联系人:董召锋、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教学单位教工数量核算暂行办法

      2. 教学院部“十三五”编制实施方案表

      3.教学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考核暂行办法

      4.院部教工数量自核申报表

      5.院部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自评自核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月10日

附件【附件4:院部教工数量自核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院部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自评自核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教学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水平考核暂行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学院部“十三五”2016-2018时段编制实施方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学单位教工数量核算暂行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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