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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2017年度省人社厅、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河南城建学院自主评审职称工作实施方案》、《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7版)》的规定,为保证我校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特制订并下发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贯彻学校评审自主权,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有效助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城建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

1、鼓励发展。职称评审工作要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增强科研实力,有利于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发展建设。

2、结构调控。职称评审工作要有利于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学校人才队伍的合理均衡发展,有利于贯彻“以教师序列为主,其它序列为辅”的总方针。

3、好中选优。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综合把握、好中选优”的评价原则。对参评人员的评价,严格执行我省职称评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同时结合我校的发展实际,重点从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及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使那些水平高、贡献大、表现优的人才脱颖而出。

4、严肃纪律。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我省、我校的相关职称政策及工作纪律,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全程监督。

三、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进行。为做好2017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职称评审工作。

组 长:杨留栓

副组长:赵金安 刘守勇

成 员:张洪力 马明江 赵安芳 孙留山 张守义

毕军贤 高成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洪力

办公室副主任:高成全

成 员:苗道华 郑化浦 董召峰 刘伟敏 贾发现

吴 迪 荣树坤 张 崭 王晓涛 石 磊

为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监督工作,学校成立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在评审过程中违规的专技人员,以及违反评审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组 长:刘守勇(兼)

副组长:孙留山

成 员:姜 欣 曹永志

四、工作程序

(一)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根据我省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及我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7版)》,结合相关部门的职责,按照分工负责的办法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须对照评审材料原件,对《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上的填写内容逐一审核,并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1、部门分工

①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申报条件,以及所获荣誉(奖励)、年度考核结果等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在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负责“4.3教育教学获奖”二级指标中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四个观测点,以及“4.4评审业绩条件情况”二级指标的业绩审核。

②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及教研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在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负责1.1承担主干课情况、1.2教学效果、1.3教育教学改革、3.2专业及教学实验室建设、4.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二级指标,以及“4.3教育教学获奖”二级指标中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观测点的业绩审核。

③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的科研工作业绩,包括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在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负责2.1科研经费、2.2研究方向、2.3学术水平、3.1学科及平台建设、4.2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等二级指标的业绩审核。

④学生处:负责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的辅导员工作进行审核和考评;在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负责4.3“教育教学获奖”二级指标中的“优秀辅导员”观测点的业绩审核。

⑤图书馆: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进行检索验证,并出具经签字盖章的检索页,检索验证要求详见附件9:《关于若干职称政策的摘录说明》之第五条“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的说明”。

⑥其它部门: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1.3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学生(官方组织)竞赛获奖”观测点,根据竞赛类别,分别由相关组织部门负责业绩审核。

2、工作要求

①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参照个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单独设计“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材料审核表”,供申报人员下载使用。

②相关部门提前公布材料审核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程序、要求及责任人。

③申报人按要求准备好评审表、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成果(奖励)、论文(论著)、证书的原件,经个人、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1份及其它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

④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时,须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材料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申报人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另一份审核部门自己留存。

⑤审核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的材料,不予审核。未经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不予接收。

(二)院(部)初评推荐

1、成立组织。院(部)成立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初评推荐工作;兼职教师归属相关业务院(部)进行初评推荐;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单位中无明确业务归属院(部)的申报高校教师序列职称人员统一归属为“直属单位”,与教学院(部)一起进行推荐和评审。

2、公开信息。院(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本年度上级和学校的职称政策、工作方案、纪律要求等,增强初评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3、展示材料。院(部)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展示时间、地点、监督电话须对外公布。对未经展示或展示期间有异议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初评。院(部)成立初评委员会,根据我省的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参照我校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7版)》,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最终提出推荐排序意见。院(部)初评推荐结果应在院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上报结果。院(部)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评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材料包括:《院(部)初评推荐人员汇总表》、《申报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初评推荐工作报告。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院(部)的初评推荐排序,分别确定出参加“缺岗竞争组”及“超岗竞争组”的参评人员。

6、严肃纪律。院(部)在初评推荐过程中,要切实遵守职称政策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初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三)学校组织评审

1、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接收申报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评审材料,并对评审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2、学校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职称指标分配使用意见;

3、学校组织召开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

4、学校组织召开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会;

5、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及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厅、人社厅。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召开我校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二)11月20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向教育厅、人社厅报送我校《自主评审职称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及2017年省高教系列高评委专家库人选;

(三)11月20日—27日,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对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四)11月27日—12月1日,院(部)参照《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7版)》组织初评并上报初评结果;

(五)12月4日—6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六)12月7日—9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七)12月7日—13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八)12月11日—15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九)12月14日,学校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度职称指标分配使用意见;

(十)12月16日,召开高级职称评审学科评议组评议会,含面试答辩;

(十一)12月17日上午,召开高级职称评审会;

(十二)12月17日下午,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学科评议组评议会;

(十三)12月17日晚上,召开中级职称评审会;

(十四)12月18日—12月22日,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十五)12月18日—12月20日,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领回各自的评审材料;

(十六)12月25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及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厅、人社厅。

六、其它事宜

本安排意见中的未尽事宜、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上发布,敬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关注。

非高教序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参照本安排意见执行。

附件:

1、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院(部)职称初评推荐人员汇总表

4、高校教师高评会下设的54个专业学科组目录

5、关于若干职称政策的摘录说明

河南城建学院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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