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基于学校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人事代理方式补充引进教师已成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更好的满足各院(部)的发展需要,在上半年已经确定的2016年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的基础上,各院(部)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并结合自己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再合理增报2016年度及提前申报2017年度的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计划性质
增报计划均为人事代理性质,主要用于补充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上报原则
1、不能超编超岗的原则;
2、紧缺急需的原则;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上报要求
1、科学论证
各院(部)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结合学校“定编定岗”的改革背景,按照本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学论证专任教师队伍缺口,在此基础上按照上报原则,再合理增报2016年度及提前申报2017年度的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招聘计划。
2、报送材料
按照附件《院(部)2016年增报及2017年申报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申请表》的格式填报,并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
3、计划论证
人事处汇总各院(部)上报的计划后,择时组织增报计划论证会,请各院(部)提前做好申报陈述准备。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083
附件:《院(部)2016年增报及2017年申报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