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人事处审核接收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相关荣誉审核
(一)时 间:11月1日-4日
(二)地 点:人事处人事科
(三)负责人:贾发现
说明:申报职称人员送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荣誉前须先填写《申报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荣誉审核表》(见附件1)。
二、评审材料接收
(一)时 间:11月14日-15日
(二)地 点: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27房间)
(三)负责人:郑化浦、董召锋
(四)评审材料审核和接收流程
1.申报人于11月1日-4日到所在单位、图书馆、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核业绩材料,并在审核表或检索页上签字、盖章;
2.申报人于11月14日-15日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审验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后的审核表及所有评审材料;
3.申报人的《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审核人在填表人签名处签字;
4.申报人到所属院(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为《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签字;
5.申报人将签完字后的《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复印40份,并到相关部门盖章;
6.申报人到教师发展中心报送经规范整理后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规范整理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要求》(见附件2)进行整理,包括经签字盖章后的40份《评审简表》、《个人业绩申报表》、与评审简表一致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szk.huuc.edu.cn。
7.所有申报材料须于11月14日-15日报送完毕。
附件:1.申报职称人员教育教学荣誉审核表
2.规范整理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要求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