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通过学校高级职称推评人员:
为做好我校高级职称推评通过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评审材料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于10月22日上午到人事处档案室领回本人的评审材料,并按附件的要求进行规范整理,于10月24日报送规范整理后的材料至人事处。
2.于10月22日上午领取一式三份《评审表》,按附件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与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3.于10月24日交1寸免冠照片4张,用于补办职称聘书。
4.于10月23日前,将规范填写,且与《评审简表》一致的txt文档发至邮箱rscszk.huuc.edu.cn。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