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简表、评审表
《评审简表》需须下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的最新版,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报评审简表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szk@hncj.edu.cn。电子文档的内容须与纸质简表的内容一致。
1、提交规范整理后的材料时,须到人事处对照评审简表审核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装入材料袋内。
2、经人事处接收后的评审简表等材料原则上不能再做改动。确需改动的,必须经过人事处审核同意。
3、评审简表上的学历填写:第一学历如实填写,最高学历属双证硕士的填写为硕士研究生,属单证的填为硕士,本科毕业并有学位的须注明;只有研究生结业证的不视为学历;涉及任职年限连续计算问题的务必填写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一栏。
4、评审表一式3份,须手填,可在评审通过后进行填写。
5、评审简表中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与材料原件一一对应。
二、相关说明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须由个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论文、论著、科研、奖励
(1)论文收录证明原件,并夹放在相应期刊的文章处。
(2)所有参评论文:除提交论文原件外,还需提交检索页的打印件,并夹放在相应期刊的文章处。
(3)论文数量以科研处、人事处审核的为准;在评审简表中把鉴定论文次序填为1,其它依次填写,不得重复;期刊等次、作者名次、字数务必与实际一致;数量较多时,在最后一行注明另有论文几篇,同时注明论文级别、名次等;论文期刊封面上用纸条打印出文章名、作者名次、期刊等次、页码、字数等信息;索引目录中用红线画出题目一行。
(4)论著封面参照论文封面要求;独著指只有一人著作而成;字数要与实际一致,没有章节或字数标注的,统一以出版社证明为准,主编证明无效;没有出版社证明的,参编人员平均计算编写字数;是否为统编规划教材以教务处审核为准。
(5)科研项目的名次是把主持人计算在内的排列名次;属省级、厅级立项的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立项文件(立项通知)、鉴定(结项)证书、研究报告等,并在简表中注明立项号、立项等级;专利项目要提供完整的专利申请书、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三、材料分装
所有申报材料要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好,证书能去掉封皮的应去掉封皮。材料整理后,参照评审简表中的内容顺序打印一份总目录。
建议选用结实的档案袋,袋外封面:一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评审类型、申报学科,另一面贴上本袋材料目录,具体如下:
袋一:基本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荣誉证书等的原件,教案、真实性保证书。
袋二:科研项目、奖励原件[含立项报告、鉴定(结项)报告]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列,每个项目固定在一起。
论文论著:论文、论著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列,放在材料袋中。
研究报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研究成果材料,放在论文论著之后。
以上所说的“袋一”、“袋二”、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全部放在一个大包中,包外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评审类型、申报学科。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