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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审核、接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校政人〔2014〕136号)精神,现将人事处审核、接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证明开具、评优评先等荣誉证书审核

    1、时间:10月8日-10日。

    2、地点:人事处人事科

    3、负责人:刘伟敏

    说明:申报职称人员审核评优评先等荣誉时须先填写《河南城建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荣誉审核表》(见附件);年度考核证明由人事科统一开具。

    二、基本资格证书审核

    1、时间:10月13日-15日。

    2、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3、负责人:郑化浦、舒雪冬

    说明:基本资格证书的审核随接收经各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的评审材料一并进行。

    三、评审材料接收

    (一)时间:10月13日—15日

    (二)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三)负责人:郑化浦、舒雪冬

    (四)接收流程

    1、申报人到图书馆、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到人事处人事科刘伟敏老师处审核评优评先等荣誉并开具“年度考核证明”;

    3、申报人到人事处人事科王伟伟老师处缴推评费并领取一式3份的评审表;

    4、申报人到人事处师资科审验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后的所有评审材料、相关资格证书、评审简表及评审表;

    5、申报人的评审简表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审核人在填表人签名处签字;

    6、申报人到人事处师资科贾发现老师处为相关评审材料盖职称专用章;

    7、申报人到所属院(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为评审简表、评审表签字;

    8、申报人将签完字后的评审简表复印35份;

    9、申报人到所属院(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为35份评审简表及3份评审表盖章;

    10、申报人到人事处报送经规范整理后的申报材料(整理规范见人事处主页),包括经签字盖章后的35份评审简表、与评审简表一致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及3份评审表。

 

人事处

2014年10月8日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荣誉审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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