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出入境管理特殊身份人员呈报备案信息库的通知》豫公通([2002]293号)通知精神,要求省管高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必须由学校统一集中保管;对仍未集中保管的证照,必须要求持有人及时上缴,进行集中保管。
2012年5月8日-5月18日,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将对我校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情况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传达到每个教职工,以系部(处室)为单位收缴齐全,于2012年4月27日(本周五)下午4:00前集中将证照交至人事科刘伟敏老师处。
人 事 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