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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校内协议规定

发布时间:2012-06-19   浏览次数:

(城院人【2012】3号)

为严格把握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方便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与校内协议,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签订就业协议时

(一)博士

须出具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博士已毕业者,还须出具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硕士

须出具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硕士已毕业者,还须出具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签订校内协议时

(一)博士

须出具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限省外高校毕业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二)硕士

须出具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限省外高校毕业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三)博士、硕士

博士、硕士签订校内协议除须分别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均须提供:

1、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近期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

2、《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空表可在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要求 B5纸打印,照片须电子版导入,不可粘贴。填写注意事项:学历应填写研究生;学位应填写博士或硕士;单位性质填写事业全供。

                                                      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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