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了如实掌握各单位教职工变动、上班及出勤情况,按照我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的考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将本单位教职工的开学报到情况于2月11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二、本学期上报考勤相关要求:
1、开学前两周每周上报一次周考勤情况,要求各单位于次周一上午前报上周考勤情况。
2、自第三周起,每月上报一次月考勤情况,要求各单位于次月1-3日前报上月考勤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各类病、事假情况,要求当事人按规定填写《河南城建学院教职工请假单》,并按要求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附考勤表一并报人事处备案;无故旷工人员由单位出具证明一并上报。
3、各单位须指定一名考勤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考勤上报工作。考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于2月11日上午10:00前一并报人事处人事科。
人 事 处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