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对象
因病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患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一年的;
(二)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的;
(三)非因工致残的;
(四)患精神类疾病有五年系统连续治疗诊断记录。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5日,单位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2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huuc.edu.cn或现场报送。
四、收费标准
200元/人 次,现金缴纳,人事处代收后交市鉴定机构。
五、需报送材料
(一)《平顶山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A3正反面)(一式两份,申请人按要求填写);
(三)《单位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粘贴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上);
(五)病历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和经医院加盖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六)先天性残疾职工提供民政部门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的诊断证明。
具体内容可查看https://rsj.pds.gov.cn/contents/13462/713753.html
市职能部门咨询电话:2978869
学校联系人:闫守柱 张应彦 联系电话:2089083
附件:
1.单位汇总表
2.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