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教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或者所在分工会第一时间将伤情告知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并提交以下材料到劳资社保科(行政217房间),联系电话:2089083(69083)。
具体材料如下:
1. 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合同及在职证明(在职证明由人事科开具)
3. 医院诊断证明及入院记录
4. 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版及身份证复印件
5. 证人证言(至少两个证人,手写)
6. 二级单位情况说明
7. 二级单位出具的本人当月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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