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我校相关工资政策,以及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教职工自2020年7月起工资有部分变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7月起,“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和工资代扣金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平均工资,2020年缴费基数较2019年有所增加,工资中代扣的个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也相应的有所增加,故与上个月相比,在应发工资相同的情况下,实发工资会有所降低。
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执行周期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不做调整。
2、7月工资中另扣大病医疗保险60元;大病医疗保险每年缴纳一次,个人承担60元,单位承担60元,个人部分从7月份工资中代扣;退休教职工同样需要代扣“大病医疗”60元。
3、7、8月份扣发租住周转房教职工2019年1月-12月期间周转房管理费。
其他事项可具体咨询人事处薪酬社保科
联系人:王军豪 电话:208908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