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南城建学院保卫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保卫处治安科办事员1名、消防科办事员1名。
2.消防科办事员负责协助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治安科办事员负责协助部门做好治安保卫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常驻平顶山新城区工作,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同时提供word文档及带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baowei@huuc.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河南城建学院保卫处”。
(1)个人简历中需附有: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5日17: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考核名单,通知考试时间。
3.能力考核:考核为线下面试,满分100分,最终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个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者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需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6.签订派遣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根据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到河南城建学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
四、薪资待遇及相关事宜
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社保,社保个人部分每月从工资扣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87566
邮箱:baowei@huuc.edu.cn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保卫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河南城建学院保卫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