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管理规定》(校政〔2017〕226号)文件规定,现就2018-2019学年教师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在岗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30日前。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到校工作近一年的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均在合格以上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报考:
(一)离职读博后会造成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无法保障者;
(二)近一年的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考评缺失或结果出现不合格等次者;
(三)近一年内出现有违法违纪、严重工作事故者;
(四)尚在处分期内,或出现有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报考博士条件者。
四、申报程序
专任教师申报程序如下,双肩挑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除按如下程序外,另须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管理规定》(校政〔2017〕2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可从人事处主页下载,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本人所属院部审核推荐。
2.院部推荐。院部须对报考人员严格把关,要基于本院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现状及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和队伍结构优化,做到计划安排、先后有序;在确保正常教学和科研秩序的前提下,重点推荐在教学科研岗位上敬业实干、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读博。院部负责人须在《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申请。申请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好并经院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审批表》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4.资格审核。对于院部推荐上报的申请读博人员,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相关院部师资队伍现状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前提下,提出审批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教师报考博士申请一次,不在此集中受理期内申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未经审批同意者,学校不予支持。
五、考取后的手续办理
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管理规定》(校政〔2017〕2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