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教人〔2015〕432号)和《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资助管理办法》(豫城院文〔2012〕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我校2015年度获评省教育厅、学校两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任期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度获评的厅、校两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附件1)。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术技术带头人三年来履职履责情况,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学术技术带头人三年来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制作PPT课件汇报履职履责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限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四)考核等次
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予以取消资格。
校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25%。考核合格及以上者,颁发“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一次性奖励2万元。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停发并追回拨付经费。
三、报送材料
相关人员请于11月14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pxkhb.huuc.edu.cn。具体考核材料包括:
(一)考核报告
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提供《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报告》(附件2);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提供《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附件3);一式8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
(二)支撑材料
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以下内容:
1.院部出具的被考核对象师德师风、宗教观方面情况书面报告。
2.研究报告:一般包括项目名称、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限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3.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4.论文、著作、教材复印件: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及能说明个人参与著述的相关内容。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项目应用证明、技术转让/咨询材料复印件、专利证明复印件、获得相关高级别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支撑材料需附目录进行胶装,支撑材料内容的页码可用黑色水笔手写,具体装订顺序如下:支撑材料封面(附件4、6)→目录→研究报告(限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论文→著作→教材→相关获奖材料→专利→研究成果应用证明→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成果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上述上报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将封面(附件4、6)和支撑材料明细表(附件5、7)分别粘贴于档案袋的两面。所有材料请用A4纸复印。复印件页码全部重新按材料排放顺序统一编排,目录中的“页码”一栏为复印件重新编排的页码。
四、其他说明
考核时间定于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2015年度厅、校两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报告
3.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4.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支撑材料封面
5.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申报材料明细表
6.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支撑材料封面
7.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申报材料明细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