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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外聘(讲座、客座)教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外聘(讲座、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规定,学校对外聘(讲座、客座)教授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管理机制,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外聘(讲座、客座)教授每年的岗位津贴根据学期考核结果分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发放。

为规范外聘(讲座、客座)教授聘期管理,充分发挥聘任效用,有效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在聘客座教授进行2018年上半年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聘且享受岗位津贴的外聘(讲座、客座)教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参照《聘任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主要考核受聘者合同履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业绩取得情况和效用发挥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相关院部自行组织,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考核报告中须明确2018年上半年考核结果等级。

四、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外聘(讲座、客座)教授2018年上半年岗位津贴的依据,并作为客座教授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时间要求

相关院部须在7月6日前完成对客座教授的考核工作,并将书面考核报告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郑化浦、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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