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日前,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这是面向全国、全世界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标》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等内容,既对各专业教学质量提出了统一标准,同时又对提升质量提出前瞻性要求。为落实教育部“质量为王,标准先行”“标准为先,使用为要”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办学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现就选派教师参加“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与未来本科专业发展高级研修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该培训旨在通过工作坊(专题讲座+案例分享+问题答疑)的形式,让受训教师了解和熟悉《国标》的原则和特点,掌握根据《国标》开展专业建设、实施教学活动的操作要点,并将其转化成促进我校改革创新与转型提升的力量。
二、培训内容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
2.基于《国标》开展专业建设、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操作要点;
3.如何根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
4.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的实践教学改革
5.如何根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计教学大纲
6.如何根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教学活动
7.如何根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善评估体系等
三、培训对象
院部教学主管者、教研室主任、教学骨干;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社科)处、教务处(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的相关业务人员。
四、培训名额
每个院部原则选派不超过3人,每个相关职能部门原则选派不超过1人。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6月29日—7月1日(29日报到) 郑州市
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25日报到) 西安市
六、报名及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与院部推荐相结合,由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师资培训申请审批表》(空表可从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并经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2.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审核申报人员,统一向组织单位报名并做好组织、联络、服务工作。
3.两次培训内容一致,教师可根据个人时间进行申请,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第一次培训效果决定是否选派教师参加第二次培训。
七、培训费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从学校师资培训经费中专项资助10人(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多1人),其余人员的培训费用由相关单位从自己部门的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自行解决。
八、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将结业证书复印两份,1份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1份交院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培训经历通过“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记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2.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原则应结合培训内容,在院部做一次专题讲座或汇报交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与未来本科专业发展高级研修班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