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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高等学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改革发展研讨会”专题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进一步凝练实验技术队伍的管理理念与发展方向,提高实验技术队伍水平与能力,提升我校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现就选派教师参加“高等学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改革发展研讨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院部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技术骨干人员、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名额为6名。由于参训名额有限,每个教学院部本次限报1名。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上报情况,结合2017年实验教师队伍培训情况,经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沟通协商后确定最终人选。

二、会议主题和议题

(一)会议主题

开拓新时代视野,支撑双一流建设

(二)会议议题

1.新时代与双一流背景下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发展新思路;

2.实验技术队伍改革及合理规划;

3.打造服务高校实验教学和科研条件平台的核心力量;

4.“双一流”背景下的一流实验室建设研究;

5.贵州大学实验室管理及师资队伍建设新方向;

6.高校科学工程技术中心共享平台的建设与实践;

7.高校实验室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8.新时代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9.推进深渊流动实验室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0.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型复合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2日—15日(12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

四、上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师资培训申请审批表》(空表可从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并经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2日下午5点前报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会务费1280元/人。食宿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经学校批准的6名培训人员,此次培训的培训费、食宿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承担,待培训结束后依据学校的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如院部确有所需,而又不在学校资助承担范围,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可与培训组织单位沟通,经允许参会后其培训费用由相关单位从自己部门的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自行解决。

六、培训要求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将结业证书复印两份,1份交院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1份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同时向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培训学习总结1份;培训经历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记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结合培训内容,在院部做一次专题讲座或汇报交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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