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选拔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校政〔2017〕9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类在册全职且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最多5名,宁缺毋滥,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会商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校内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10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或具有讲师职称,20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3.近五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以上课程。
4.其他条件参照《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由评审委员会具体把握。
(二)业绩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以河南城建学院名义(须为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有下列成果中的4项以上:
1.主讲课程为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2.完成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限前5名、省部级限前3名、校级限主持)。
3.获得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二等奖限主持)。
4.获得有学生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
5.获得有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技能竞赛二等以上奖励,或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以上奖励。
6.完成有校级以上教研或教改项目(国家级限前5名、省部级限前3名、校级限主持),且在国家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教研或教改论文。
7.出版有专著或自编、主编出版有本学科领域内的教材;教材须为省部级以上统编或规划教材,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或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为普通本科教学用书的教材。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整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院部推荐
院部组织由本单位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参加的推评会,推荐结果经公示后上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每个院部推荐上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请各院部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申报材料如下:
1.经本人填写完整并经院部签署推荐意见且加盖公章的《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rscszk.huuc.edu.cn。
2.本人具备的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校评审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院部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
(四)颁发证书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证书。
五、资助和考核
学校对校级教学名师实行资助机制,目的是形成“名师梯队”,并从中择优培养出省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期内,学校以任务为依托,每年提供5000元的专项业务资助经费。同等条件下,教学名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时优先考虑。
学校对校级教学名师在资助期内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资助期满考核两部分,考核任务、考核办法详见人事处主页《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校政〔2017〕96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方式:2089192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
2.河南城建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暨评价指标体系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