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外聘(讲座、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规定,外聘教授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管理机制,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外聘教授每年的岗位津贴根据学期考核结果分两次发放。
为规范外聘教授聘期管理,充分发挥聘任效用,有效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2017年下半年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7年在聘且享受岗位津贴的讲座、客座教授。
二、考核类别
1.学期考核,考核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前受聘人员。
2.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2017年3月1日前受聘人员。
3.聘期考核,考核对象为2017年下半年内聘期结束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聘任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主要考核合同履行、工作开展、业绩取得和效用发挥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相关院部牵头组织,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规划发展部,考核报告中须明确考核类别和考核结果。
学校于2018年上半年择时组织召开外聘教授聘任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届时由院部负责人统一汇报本单位外聘教授的聘任管理、效用发挥和考核组织等情况。
五、结果使用
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发放2017年下半年岗位津贴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解聘及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六、时间要求
请相关院(部)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书面考核报告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规划发展部。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