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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8〕119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主要指专职辅导员,党务工作骨干主要指学校党、团部门及教学院部主要从事党、团、学工作的科级以上干部。

二、报考条件

1.截止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2.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审批表》空表可从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

2.部门推荐

申请人所属部门对申请人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且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报送时间:2018年3月19日前。

3.学校审核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对部门推荐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推荐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报考资格。

4.资格审批

①通过学校审核人员填报《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属“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类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学工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工部的公章;属“党务工作骨干”类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组织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组织部的公章。

②通过学校审核人员将签字、盖章后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一卡通)。

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或由通过学校审核人员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工作证(一卡通)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批签章,审批通过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5.本人报名

取得报考资格人员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按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考取后的手续办理

考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与学校签订送培协议,并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的管理规定》(校政【2017】226)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

“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8〕119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召锋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

1.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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