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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新工科建设”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当前,我国的工程教育质量已处于国际化的新阶段,围绕新工科建设,国内先后形成了新工科建设的“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和“北京指南”。为促进我校工程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适应工程教育新形势,提高工程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推动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促进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工程教育质量、深入了解工程教育认证的体系和标准,认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发展趋势,解决开展认证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助力相关院部根据新工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设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现就选派教师参加“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新工科建设”专题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如教务处、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科研(社科)处、学科办、教师发展中心、合作与发展规划处)的业务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二、选派名额

每个院部原则选派不超过2人,每个相关职能部门原则选派不超过1人。

三、培训时间

(一)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3日- 4月15日。4月13日全天报到,4月15日中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西安。

四、报名程序

1.个人申请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由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师资培训申请审批表》(空表可从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4月4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

2.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审核申报人员,统一向组织单位报名并做好组织、联络、服务工作。

五、培训费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从学校师资培训经费中专项资助10人,其余人员的培训费用由相关单位从自己部门的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自行解决。

六、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将结业证书复印两份,1份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1份交院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培训经历通过“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记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2.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原则应结合培训内容,在本部门做一次专题讲座或汇报交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关于举办“推进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新工科建设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关于举办“推进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新工科建设专题研修班”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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