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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我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二级管理员(院部管理员)已经全部设置完毕。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省管高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17年12月28前全员完成注册。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是人才工作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执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注册人员范围及注册、审核步骤

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6月已经注册过的专业人员本次无需注册),管理岗专业技术人员按业务归口归属各相关院部进行注册。二级管理员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界面(http://www.hnzjgl.gov.cn/),由“用人单位”栏登录,然后在“查询统计”选项中查询本部门已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未进行注册或新进专业技术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见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在平台上注册后,由本部门的二级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步骤见附件2。

三、工作部门调整

已注册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涉及院系调整,则需变更工作单位(具体变更步骤见附件3)。如:原“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人员需调整变更到合并后的“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原“土木工程学院”人员无需变更。原“工商学院”人员需调整变更到合并后的“管理学院”,原“管理工程学院”人员无需变更。上述两个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变更工作单位后,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5点

如涉及专业调整或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归口发生了变化,个人需申请变更工作单位,审核工作由变更前所在院部的二级管理员负责审核,具体审核步骤见附件4。

仅涉及部门名称改变的人员不做变更。

四、其他

1.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要求,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将影响个人的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各种奖项、人才工程项目等的申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

2.2018年1月1日后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二级管理员负责通知其本人进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的注册工作(人事处今后不再发文通知)。个人注册后,由二级管理员为其审核通过。

3.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应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具体要求见附件5。

4.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科目内容后,由二级管理员负责初审,待上级部门完成终审后,二级管理员可在平台上为专业技术人员打印电子证书,式样见附件6。(今后不再印制纸质证书)。

5.二级管理员的职责见附件7。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召锋 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流程

2.二级管理员审核注册人员流程

3.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单位流程

4.原工作单位二级管理员审核“个人信息变更”流程

5.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6.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式样)

7.二级管理员职责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6: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式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二级管理员职责.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原工作单位二级管理员审核“个人信息变更”流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单位流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二级管理员审核注册人员流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流程.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直接进组参评或单列指标参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博士教师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