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我校《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实施办法》(豫城院文〔2013〕20号)的要求,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部)把关、人事处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最终批准42名专业课教师参加2015年度的工程实践岗位培训。
请相关学院(部)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认真落实好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工作。通过审批人员名单、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培训工作实施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1、2、3,其它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前需提交材料
1、培训协议书(样本见附件4)一式4份,参训教师、相关学院(部)、培训单位、人事处各留存1份。
2、培训任务书(样本见附件5)一式4份,参训教师、相关学院(部)、培训单位、人事处各留存1份。
3、培训单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信息包括培训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写明市、县/区、街道、编号等信息),实践岗位的固定电话,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电子稿发至邮箱rscszk.huuc.edu.cn。
二、培训前需领取材料
请参训教师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培训工作日志》。
三、相关要求
1、培训协议书、培训任务书具体内容由相关学院(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附件样本仅供参考。
2、请各相关学院(部)及参训教师在7月6日前报送和领取完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