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客观、准确地做好我校2015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须对我校2015年度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摸底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2015年度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如实填写《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情况摸底表》(见附件1、2)。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属院(部)填报;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在工作部门填报。
(二)拟申报人员在填写《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情况摸底表》时,应客观、准确地把握自己的评审条件,有效参评业绩材料预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三)凡个人评审条件明显不够,但在摸底或正式申报时随意申报者,一经查实,当年不予受理,次年给予缓报处理。
(四)凡个人评审条件具备,但在摸底时不积极申报,到正式申报时却又上报者,当年不予受理。
(五)凡通过学校推评,但当年未能通过省高评委评审者,次年缓报。
二、报送时间
《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情况摸底表》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18日前与《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摸底汇总表》(见附件3)一起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当年不参加申报。
人事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