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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

2015年度暑期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我校《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实施办法》(豫城院文〔2013〕20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审批结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决定对2015年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1、参训教师将《培训工作日志》、《培训单位鉴定意见》和《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验登记;经审验登记后,《培训单位鉴定意见》和《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留人事处存档,《培训工作日志》退还本人所属学院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2、相关学院根据参训教师签订的《培训协议》和《培训任务书》,结合本人培训期间的表现,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备案,一份留在学院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同时报送本学院参训教师的“工程实践岗位培训补助预算表”(见附件)。

3、人事处负责对参训教师及相关学院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结合人事处查岗记录,核准出参训教师的培训时间及相关费用。

二、相关要求

1、工程实践岗位培训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一部分,其培训时间及内容将录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2、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人事处择时组织2015年工程实践培训工作总结暨经验交流会,对组织得力、效果良好的学院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请参训教师及相关学院于9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贾发现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2015年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补助预算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2015年专业课教师工程实践岗位培训补助预算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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