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依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人事处已于10月29日向省高评会报送完经推评通过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证书经高评会审验后已领回。
请申报人员于10月30、31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回自己的基本资格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事关重要,建议亲自领取。
人事处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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