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需上报中级职称初评结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请未上报初评结果的单位于11月5日前报送初评结果。
二、报送材料 1、2014年度院(部)初评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2、2014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初评推荐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人事处 2014年10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退回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