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选派优秀教师脱产攻读博士(硕士),提高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是我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30日前。
三、申报条件
1、报考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2、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报考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报考者须到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5、报考者在校工作期间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6、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近两年没有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者;
2、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上一年度考核或教学评估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者;
3、近三年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管理事故者;
4、教学效果差,师生意见较大者。
四、申报要求
1、报考类别原则上限定为脱产形式的非定向或定向;
2、学校原则上不再支持硕士层次的非学历教育;
3、未经学校研究同意报考者,学校不予支持;
4、非一线教学岗位的双肩挑教师,在读期间的人事关系按其业务归属至相关教学系部。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河南城建学院2012年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或从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
2、申请人所在教学系(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状况、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进行论证推荐,由教学系(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包括学习形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一线教学岗位的双肩挑教师,还须由本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申请人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填写并签署好的《审批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按照“总量控制、充分论证、集中审批”的原则,签署审核意见,报学校研究审批。
5、人事处将学校审批结果通知给系部和个人。
六、考取后的手续办理
1、考取非定向研究生(博士、硕士)者,凭调档函到人事处与学校签订送培协议后,调取人事档案参加复试;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按期办理离校手续。
2、考取定向研究生(博士、硕士)者,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学校的定向培养协议,到人事处与学校签订送培协议后,按期办理离校手续。
七、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化浦
联系电话:2089192
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2012年10月22日